"我们想要的是停车位,它被给予了。我们想要的是过夜,也得到了,虽然我们认为48小时太少了,我认为应该是72小时,在'同一城市'的部分也太多了,但这还不足以进行示威,"Grupo Viver numa Autocaravana.PT的管理员和里斯本示威的发起人之一Elisabete Desidério对卢萨通讯社说。

议会以PCP和PEV的反对票批准了对《公路法》中规定的露营车停放制度的修改,即第48条和第50-A条,决定在保护区外允许过夜,"在同一城市最多停留48小时。

该法律获得批准,PCP和PEV投票反对,BE、PAN、IL和CH弃权,其余议会议员投票赞成。

在议会批准该文凭后,"只缺少共和国总统的颁布和公布,相信这一点已经实现",露营车示威者的组织决定取消抗议活动。

该组织在社交网络Facebook上发布的示威公告中表示:"我们认为,继续这一活动的必要和合理的论据没有被收集起来,因为在其本质上,我们认为我们要求的目标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实现,从这一刻起被取消"。

考虑到批准的文凭 "并不理想",Elisabete Desidério说,露营车旅行者将关注这个过程的展开。"任何变化,我们都会再次战斗"。

示威活动最初是为了质疑第50-A条关于禁止在明确授权的场所外过夜的规定,"对其他车辆造成歧视,对道路安全和公民的自由和保障造成攻击",抗议活动的组织者表示。

露营车车主的抗议导致PCP、PEV、BE和PSD提出了四项法案,以改变露营车的停车和停放制度,这个问题在议会的经济、创新、公共工程和住房委员会进行了讨论,在对立法倡议进行指示性投票后,提出了一个替代文本,这个文凭在7月22日的最后总投票中获得批准。

在最终批准之前,露营车制造商对第48条的修正案提出了抱怨,该条禁止在自然2000年网络、受保护的景观区和海岸带管理计划所涵盖的区域的授权场所之外停车,因为他们认为这是 "对其他类型车辆的歧视",但在文本中加入了禁止只在 "授权的车辆停放场所之外 "的规定之后,情况得到了解决。

车主们不同意 "在同一城市最多停留48小时 "的过夜规定,他们认为 "72小时更合理,主要是在较大的城市和有较多兴趣爱好的地方,甚至在这些地区的年度庆典活动超过两天的地方"。

抗议组织也意识到一个他们认为 "违宪 "的问题,那就是文凭上写着 "政府可以促进停车和过夜的授权正规化[......],但必须每天在一个免费的电子平台上登记,该平台将验证地理位置,并将此记录保留最长60天"。

自1月起生效的《公路法》中规定的露营车停车和停放制度受到了露营车主代表的质疑,即禁止露营车在授权地点之外过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