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车停车的新法律规定,在保护区外,允许过夜 "在同一城市最多停留48小时",该法律于8月24日生效,但8月23日才公布。

第66/2021号法律修改了房车停车和过夜停车的制度,改变了《公路法》和《交通信号条例》,于8月23日在《共和国日报》上公布。

该法令于8月6日由总统颁布,此前,共和国议会于7月22日通过了该法令,PCP和PEV投了反对票,BE、PAN、IL和Chega投了弃权票,其余议会议员投了赞成票。

在最后的全面表决中,议员们将议会经济、创新、公共工程和住房委员会提出的关于《公路法》中包含的房车停放和停车制度的替换文本,即第48条和第50条--THE,作为可行的方案。

根据该法律,关于第50-A条,"禁止在自然2000年网络地区、保护区和海岸计划所涵盖的地区过夜和停放房车或类似车辆,除非是在明确授权的地方。"

今天公布的文件中写道:"在其余地区,在没有市政法规的情况下,经IMT-移动性和运输研究所批准的房车可以在同一城市过夜,最长时间为48小时,除非在明确授权的地方,对过夜没有限制"。

文书保持了对那些违反规则的人的罚款金额的区分,"罚款60至300欧元",除非他们在Natura 2000网络的区域、保护区和沿海滨水规划计划覆盖的区域被罚款,在这种情况下 "罚款120至600欧元"。

该文凭还确定,在通知违规行为后,违规者可以立即着手自愿缴纳罚款,这种情况 "相当于缴纳最低金额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