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的文本取代了政府的提案,得到了社民党、CDS-PP和Chega的赞成票。

安全部队通过分析管理系统对数据进行可视化和处理,采集生物识别数据,在 "无人机 "中使用摄像头,以及警察在海上和河流中进行监控,这些都没有出现在新文本中。这些建议是在政府提交的文凭中。

该文本规定了安全部队和服务部门以及国家应急和民事保护局对视频监控系统的使用和访问,以捕捉、记录和处理图像和声音。

根据该文件,使用 "体感器","以记录安全部队人员在警察行动中的个人干预为目的,取决于负责安全部队的政府成员的授权"。

该提案指出,"体感器 "必须被放置在 "明显的制服或设备上",并提供表明其目的的标志",并且图像和声音的捕获和记录只能 "在安全部队的干预元素的情况下发生,即当发生刑事犯罪、危险情况、紧急情况或公共秩序的变化受到威胁时,只要服务的性质和情况允许,在开始记录之前必须有明显的警告。"

根据该提案,当对任何公民使用公共武力或使用任何强制手段,特别是枪支时,必须捕捉和记录图像,禁止 "永久或不加区分地记录没有证据意义的事实"。

摄像机的特点和使用规则,以及传输、存储和访问所收集的数据的形式,也将成为内政部长批准的法令的对象,这与政府的提案所捍卫的法令相反。

该提案还规定,在为公众服务的警察设施中安装视频监控系统。

除了人体摄影机,警察和国民警卫队成员也可以开始在高速公路的交通管制行动和搜救行动中使用视频监控。

该文件还规定,国家应急和民事保护局应安装农村火灾的监视和探测系统。

从议会要求的意见来看,国家数据保护委员会(CNPD)警告说,政府关于警察使用视频监控系统的提案中的一些规则是违宪的,认为它引入了一个 "非常限制基本权利 "的法律制度。

公共事务部和律师协会也对该提案提出了一些保留意见,议员警告说有可能被认为是违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