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于本周五进行辩论和表决的该文凭规定了一个 "在公共场所强制使用口罩的过渡制度",其必要性将由政府决定。

文书指出:"如果该措施对预防、控制或减轻Covid-19的流行病感染显得必要、充分和相称,政府可以通过宣布警戒、应急或灾难情况的部长会议决议,确定10岁以上的人有义务在公共场所和街道上使用口罩,只要卫生当局建议即使保持社交距离也不足以防止病毒传播"。

至于确定这种需要的条件,该法案只提到将 "根据大流行病的演变数据,即根据感染人数的增加和疾病的传播率来衡量",但没有量化它。

从9月起,公共场所使用口罩不再是强制性的,自2020年10月28日最初通过法律以来,在Covid-19大流行期间,该法律总共持续了318天,议会相继延长了该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