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部长理事会会议后发表的声明,已经批准了一项法令,修订了《合法驾驶资格条例》,"使B类驾驶执照持有人能够驾驶超过3500公斤的车辆,只要它们使用替代燃料"。

到目前为止,法律规定B类(涵盖轻型车辆)可以驾驶最大质量不超过3,500公斤的车辆。电动车通常比由化石燃料驱动的类似车辆重得多。

根据政府的说明,该修正案完成了对欧洲议会和理事会2018年4月18日第2018/645号指令的转换。

根据该指令,通过促进使用使用替代燃料的车辆,以促进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并改善空气质量,各国必须能够授权B类驾驶执照持有人驾驶更重的车辆。

该指令规定,车辆的重量超过3500公斤,但不超过4250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