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命令于10月28日签署,延长了对由11台摄像机组成的系统的授权。 使用由11台摄像机组成的系统,期限为三年。

该翻新工程是由共和国卫队总司令要求的。 负责管理该系统的是国民共和国卫队的托马斯地区支队。 负责管理该系统的是国民警卫队托马地区支队,每天24小时运作,每周一次。 一周内每天24小时运作。

根据该命令,"每当出现对人民群众的安全有具体危险的情况时 根据该命令,"只要出现对人员和财产安全有具体危险的情况,就允许进行声音捕捉和记录","摄像机可以在任何时候拍摄。 允许录音","必须对摄像机进行指导,以便不在更多的地方进行拍摄和记录。 在更多的祈祷场所,如教堂、礼拜堂的内部,摄像机必须被引导,以便不拍摄和不记录图像。 教堂、小教堂和宗教场所的内部"。

"私人区域必须被禁止,防止视觉,特别是门窗的视觉。 特别是门、窗和阳台",同时不允许使用隐藏式摄像机。 同时不允许使用隐藏式摄像机。

所有行动都必须登记,"登记报告 必须报告所有检测到的异常情况,并且必须至少存档两年。 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