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或主要由非婚姻伴侣关系中的一方提供家务劳动,以及对子女的照顾、监督和教育,导致一方真正陷入贫困,而夫妻中的另一方则相应地被释放",《葡萄牙新闻》获得的判决书这样写道。

最高法院的判决书说,完成这些任务,可以使另一伙伴致富,"因为它允许受益人从这一成就中获益,而无需费用或贡献"。

"有必要澄清的是,最高法院(STJ)作出的决定并不谴责退还在非婚姻伙伴关系期间提供的家庭服务的价值,而是认为这种服务有助于被告获得资产的金额,这些资产是并且将永远是他的专属资产",由法官Paula Ferreira Pinto主持的AJP解释说。

解释判决时,AJP提到,"在他们生活在经济共融的岁月里,被告正在获取资产,是他的,然而,也使用他的伴侣所做的努力,有利于家庭经济,在家务工作中实现"。

因此--AJP说--它被判断为"这种服务意味着不仅没有花钱在相应的服务上,而且还使被告从执行服务中解脱出来,从而使他能够从事有助于获得增加其财产的手段的有偿活动"。

"在非婚姻关系结束后,夫妻双方与该笔财产相关的共同努力就停止了,因此,定罪是在退还女方贡献量化的金额,转化为提供家庭工作,以获取不属于女方的家庭财产",AJP还指出。

葡萄牙律师协会还提到,从法律和判例的角度来看,这项协议并不新鲜,因为有关机构历史悠久,1996年的《民法》规定了"无故致富"。葡萄牙律师协会主席Luís Menezes Leitão也持同样的观点,他说:"这个问题并不完全是新问题,因为在学说和判例中已经对这种不当得利制度的应用进行了辩护"。本案唯一不同的是"前提价值高"。

此外,葡萄牙女法学家协会也对最高法院裁决中包含的"对家务劳动的赞赏"表示欢迎,从其意义上讲,这构成了葡萄牙法律制度在这一问题上的"创新"。

妇联代表Joana Pinto Coelho强调,虽然自《民法》改革(2008年)以来,这项权利已经写入了第1676条第2款,规定"对与照顾家庭和住宅有关的工作进行估价",或者是与家务劳动有关的工作,但这项规则"在实践中没有任何后果",而且缺乏适用性。

尽管STJ的裁决没有创造先例,也没有约束法院,但在其他国家,它可能被用作"判例指导","所有未来的[司法]决定都可以面对这个[STJ]",Joana Pinto Coelho解释说。
在STJ现在分析的案件中,该妇女要求至少24万欧元的赔偿,但在一审中,Barcelos法院认为没有地方支付该妇女家务工作的任何金额。

该妇女向Relação法庭提出上诉,该法庭接受了她的推理,将赔偿金额定为60782欧元。男方已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诉,最高法院确认了初审的决定。

STJ说,"家务工作虽然对许多人来说是陌生的,但显然具有经济价值,可以转化为节省开支的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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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ula Martins is a fully qualified journalist, who finds writing a means of self-expression. She studied Journalism and Communication at University of Coimbra and recently Law in the Algarve. Press card: 8252

Paula Martins